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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侠传第25部分阅读

    为,初中才毕业就出来大干,现在才22岁就有这样的成绩,还自己开着若大的酒吧。

    而曾哥则是说,这酒吧是合资的,小本买卖然后就是一阵谦虚。、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酒吧主要赚的钱是卖k粉摇头丸等毒品,其次是黄和赌,这里吸毒的人很多,黄赌也搞一些。在外面混得还可以的,要是给曾哥面子,基本上都会来这里光顾。

    然有些事是我后来才明白的,曾哥一个外地人就是再怎么牛逼,依他的年轻及经验来说,要想在石狮开这样,毒、赌、黄具全的娱乐场所当然没什么可能性,只是他背后不知道又有什么后台在支撑着。

    “小兄弟,我见你都不怎么说话,去找个小姐爽爽吧!”

    “天侠,天侠”则令碰了碰我的手,提醒着我。

    我这时才发现,原来曾哥是在对我说话。说到玩女人,我就有点心动了,想起昨天和丹倩欲仙欲死的情景,我不禁有些怀念。

    “这个不,不要了,我有女朋友。”想起琦妍,我又不忍心再次背叛她。

    昨天之所以很和丹倩发生关系,完全是因为她答应过我,不再做小姐了,所以才唉,得了,我不过是在为自己找借口罢了。男人啊,还不都是一个鸟样,只是虚伪不承认罢了。好吧,我承认我并不是一个好男人。

    “呵,这兄弟有意思!竟怕老婆了没事的,男人出来就要玩得快乐,女人就如一件衣服,穿几次就可以扔了。”曾哥一杯酒下肚,豪气干云道。

    这时方俊向我使了个眼神,我没明白他的意思,便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曾哥的话了。

    “天侠,你都已经一个月没碰到你女朋友了,走我帮你选个正点的马子,今天让你解解寂寞哈。”方俊说着就站起身来扯着我的肩膀,轻声在我耳边说:“别多话,走。”

    “阿俊,那你就招待一下你的朋友了。”曾哥呵呵笑道。

    然后和我们同来的那些人也就纷纷被曾哥送出去找小姐,包厢里只留下许哥和他的两个外面的兄弟,两个都不是我们厂的,还有就是曾哥和他旁边的一个兄弟。

    这时我才隐隐明白,原来许哥和曾哥是有正事要谈,才不方便我们在场。我也就随着方俊出了包厢,外面的dj音乐依然震撼人心啊。

    方俊把我拉到洗手间,然后对我说:“天侠,刚刚你吓死我了。以后出现在这等场所,主人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去,千万不要去拒绝他,也不要多问。你拒绝或是找借口推迟就是不给他面子。要知道他们这些人是最讲究面子的了,你如果这样的话,一不小心就会惹祸上身,知道不?”

    (ps:不好意思,最近几又开始要修改前100章的内容了,所以正文更新有点慢,请各位兄弟忍耐几天)

    第138章 迷途

    听了方俊的话后我顿时想起小时候在家看过的《古惑仔》系列的电影,只觉我生活的环境越来越有江湖味道了,内心不禁产生一丝惧意与兴奋。如果我有武功就好了,那一定更有趣。

    “阿俊,我知道了。谢谢你。”此时我头脑清醒了点,发自内心的感激方俊。

    方俊拍了拍我的肩膀,露出笑脸:“当我是兄弟就别说谢字,这社会不好混,我们互相扶持,不要吃亏。”

    我点点头,“嗯”了一声,然后就随方俊出了洗手间。接着大家就开始尽情玩乐。我分明看到王君则令宣之等一些我们厂的兄弟开始在角落摸着搂着那些小姐,只是灯光暗淡、音乐杂乱,看起来很是迷幻。

    旋即就有一个小姐走到我面前,说:“小帅哥,你一定就是曾哥的客人了?来吧”

    一个我已经忘记长相的小姐一过来就拉着我的手,打扮很妖艳,从她身上我可以闻到一股很浓的香水味,这香水味还夹带着一股很马蚤的味道,给我的感觉就不是很好了。内心不禁生出一股厌恶之感,真不知道这些兄弟为什么会去抱她们、亲她们?

    不过,尽管如此!小弟弟还是无耻的硬了。

    “这个我你快不要这样”此时这小姐已经靠在我身上,将手伸展到我的裤裆里面。

    我只感觉到小弟弟被她抓住,快到嘴边的话也就不知道如何说出来了。于是我享受着这份快感,小姐就把我的拉链扯开,紧紧地握住小弟弟。

    我一慌,这里这么多人,而且她又是不正当的女人!虽然男人色了点,风流一下是可以的,但也不用找鸡啊!

    在潜意识里,我不断地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再做出对不起琦妍的事了。只因昨天和丹倩发生了关系,良心上已经开始谴责自己了,现在要是和一个小姐搞上,那我和那些流氓无赖有什么差别?

    可是,年少轻狂的我,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已经快要把持不住了,真想将这小姐拉到角落ooxx算了。可是,此刻我也同时陷入魔鬼与理智旋涡。

    回想起当年在丽清家里,我是凭借着什么样的力量与勇气跑出丽清家的?难道现在的我就做不到了吗?

    是的,我做不到。变了,什么都变了。当年的我还天真的认为:处男应该是留给自己最心爱的女孩。

    可是,现在我已经不是处男之身了,是不是就可以无所谓了?

    潜在的意识里,我知道了我很有可能与这个陌生女人发生关系,但我还在顾虑,出门在外,遇到风月场所我的顾虑一般都比平常多了很多。要是搞不好这小姐是一个病毒帝什么的,那我去厦门的时候,岂不是要把病毒传给琦妍?

    想到此处,我立刻拉开这位小姐的手,心理开始犹豫,开始在思考:丹倩不是说过了吗?只要我有需要就随时可以联系她。而现在的这个女人根本就没有丹倩的一半好,我这是何苦呢?更何况我现在已经有钱了,很快就可以去厦门与琦妍见面,何必急于这一时?

    心中结论已定,我就推开这位小姐,然后果断地整理好裤子,说:“对不起,你去招待其他兄弟吧。”说完我头也不回的淹没在人群中。

    拥挤在dj舞群里,看着这些男男女女,有的互相抱着摸着,随着dj音乐的响起,开始摇来摸去。而有的则是开始寻找异性目标,寻找时身体也是摇啊摇。

    在这样的风月场所,男女都可以来!男的找女的,只要女的不反对,即使是不认识的也可以摸她抱她,然后玩得高兴就可以带她去开房玩一夜或多夜情。

    如果男的实在找不到女的可以玩,就可以花玩找酒吧的那些野鸡。一般价格是,跳舞的时候半小时收三十元,只可以摸摸抱抱,如果要在摸的同时加打炮,就要加二十元了,而且必须带套。

    如果想带去开房的话,就要到两点以后,包夜,价格一百到三百之间,不同的价格有不同的服务。

    当然,以上这些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呆在这种灯绿酒绿的娱乐地方,我的心脏有点受不了了,这里的空气真的很难闻。犹如行尸走肉的我,徘徊在人群中,不时有几个长相还不错的女孩子想要接近我,都被我避开。于是我便走出“醉月98”,我想外空的空气一定很不错。

    出了外面,我无聊的拿起手机一看,差不多十二点半了!身上的热气全部被冷风吹干了,这种感觉真清爽。

    我见旁边有家小卖部,就过去买了瓶王老吉和一包红七匹的烟。然后靠在道路旁的铁栏秆,喝着王老吉,抽着好烟,看着这城市的夜景,感觉好凄凉。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石狮城的夜景了。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慨,都有不同的经历,人也仿佛在这些经历中磨练出社会经验。

    在我们家乡,只要站在楼顶就能望遍四围,周遭尽数都是大山,被山包围住着的只是一座小镇,这座镇又分落着许多村庄。而这些村庄到了夜晚之时,从楼顶的最高处望去时,所能看到的只有一点一点息去的灯光,可不像城市这样,到底充满了霓红,璀璨不堪。

    这根本就是个不夜城嘛,农村再怎么发展也不会有这样的景象。

    这半年的打工生涯给了我不少人生的启示,虽然当年的我还年轻,但青春始终会用尽,人始终会消失。如果我再继续这样混下去,十年以后的我肯定还会是这等模样,我有点不甘心。

    可是不这样我还能怎么样?现在有太多的事是我所放不下的,在石狮生活了半年,却有不少人让我牵挂、让我感动、让我怀念。

    我发誓,明年我一定会重新开始,我一定要去实现我的梦。读书时候的我,梦想有一台自己的电脑,然后开始在网上创作,写出最棒的武侠小说,就像金庸一样,我想那一定很有成就感。

    但,现实就是现实!梦想始终是梦想,那只有做梦才会实现的事,所以叫梦想。

    虽然现在的我有条件了,可是武侠啊,市场啊,竞争啊,艰难啊。没办法,我想《天侠传》应该是我创作的起步,虽然很艰难,但我会一直努力坚持下去,一直坚持,只到完本,然后再创新作,或许我努力几年后,若一直毫无成绩,我选择放弃,也有可能结束我这操蛋的生命。

    第139章 方俊

    社会啊,你为什么要那么操蛋?

    “天侠,你在这干嘛?”

    在我正纳闷的时候,方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面前。

    我抬起头,傻傻地笑了笑,然后分给他一根烟,说:“受不了里面的气氛,所以就出来透透风了。”

    方俊接过烟,随手抄出打火机将它点燃,吸了口烟,说:“是啊,在那种se情场所呆久、开始有些麻木了。”

    风已经开始冷了,热气已无,我的心却是复杂万分。此情此景,很像一幅画象,很有诗意。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迷茫,都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我丢下王老吉,眼睛凝望都市。

    “我们大家都一样迷茫,这城市虽然不大,却很容易迷失方向。有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活在这世上是多余的!可是天侠,其实我很羡慕你的。”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方俊,一阵苦笑:“我有什么好羡慕我的?别挖苦了,你不觉得我活得很累吗?”

    “你这不叫累,而是精彩。至少你身边有那么多女孩子,而我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

    “你别傻了,你长得不错,随便说一下都会有很多女孩子投怀送抱呢。”

    “呵,我要的是真情,不是那种玩玩的。”

    “真真情?”方俊这句话忽然唤醒了我沉睡已久的心声。

    真情?好久没听到这个词儿了。不知道我和琦妍算不算真情?以前看武侠小说时就很期待自己能有一段真情的故事,但现在“真情”明明已经来了,为什么我却高兴不起来?为什么呢?我还在顾虑什么呢?

    我带着万分痛苦,问起方俊:“你觉得我和琦妍能在一起的时间还有多长?”

    “绝对不会很长。他是富家女,你是穷光蛋,你自己想想吧。”方俊又吐出一缕青烟:“其实我是想建议你,好聚好散得好,早点和她分了吧,最好永远不要再和她见面,不然你会很痛苦的。”

    什么?方俊!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难道你想让我和琦妍分手后趁虚而入去追琦妍吗?你太卑鄙了。

    听了方俊这话,我脑袋第一想到的竟然是这样的景象,连我自己也很震惊。

    正当我脸色大变时,我竟然看见方俊在哭。

    他抬起头来,我分明看到他眼角滑过一行泪珠。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方俊流眼泪,而且表情他仿佛很痛苦的样子,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但我想他一定有一段属于有他自己的故事。

    我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伤心往事,无论他是什么人。

    “你哭了?”我惊讶道。

    “呵呵谁说我哭了,刚刚眼睛被沙子吹到了。”方俊揉了揉眼睛,一脸苦笑。

    我心中的怀疑一下子就被方俊的满意弹到九宵云外去,虽然我对方俊不是很了解,但他的为人却是非常值得我去相信的。

    其实方俊长得并不算帅,和我差不多。但为人洒脱,模样又清秀,像个文弱书生,也非常重义气,打架很有一套。只是,他偶尔会去玩女人,却从来不交女朋友。

    记得在我们厂里,有几个长得很不错的厂妹要和他交往,但都被拒绝了。对此我们都感到很不解。方俊宁愿花钱去找小姐也不愿正正经经地找个女朋友,真不知道他脑袋是怎么想的。

    “想哭就哭吧,大家是兄弟!不会笑话你的。”我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

    不错,我们是兄弟,因为他帮我太多了。想起下午吴青以二十万的代价要砍我一只手臂的时候,我清楚的记得方俊的手在发抖,眼神露出愤怒之色。虽然只有这一轻微的举动,但还是被我注意到了。因为我一觉得自己有危险,第一想到的人就是方俊,我觉得他是可以让我依靠,让我信任的人。

    哎,刚刚我真不该怀疑他,我真的是太龌龊了。请原谅我,阿俊。

    方俊忽然握住我的手,笑着说:“不错,我们是兄弟!”

    “呵呵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开始有点喜欢你了。”方俊的话让我毛骨悚然。

    “你你没事吧?”这时候我把手慢慢松开,看他说这话时,表情真诚,不似开玩笑啊。所以我不得不再次怀疑他不会是同性恋吧?

    方俊继续说:“你很像以前的我,真的太像了。”

    “阿俊”我轻声地呼唤。

    哎,我到底是怎么了,又误会他的意思了?

    “天侠,早点和你女朋友分了吧,趁现在还陷得不是很深,我知道你是重感情的人。”方俊的语气有点有点奇怪,只听他又奇怪地说:“当然,如果你有勇气不顾她家人的反对,就和他远走高飞吧!等生了孩子以后,再去负荆请罪,我想那时候生米已成熟饭,她家人也就不怎么会反对了。不过这有点不现实,所以我还是建议你和她尽早分开的好。

    这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竟然有点发火了:“阿俊,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你一直要求我和琦妍分手?你到底是什么居心?你可是我的兄弟啊。”

    “就是因为我把你当兄弟才会劝你我我不想再看到”方俊的表情又开始痛楚起来了,在他内心之中仿佛隐藏着一段悲伤的往事,如今再要将这段往事提起来,岂不是痛上加痛?

    我再次看到方俊眼眶布满血丝,红红的,很像发疯的野兽、我立刻就被惊呆了。认识他这么长时间,第一次看到他有如此痛苦的表情。

    第140章 逃亡

    “阿俊你,你怎么了?”我惊疑万分的问。

    方俊表情痛苦地说:“三年前我也像你一样,不简直和你一摸一样。”

    我被方俊雷到了,心中隐隐有一股不祥的预感,心情忽然变得沉重起来,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觉得奇怪,但并没想那么多。

    “三年前我在石狮认识了一个女孩子,说来也巧她正读初三,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当时我就在一家服装公司上班,而她就是老板的女儿。”方俊平静地说。

    “难道你们?”我第一反应就是惊奇,接着便明白了大概:他们有可能相恋,然后贫富的差距的确害死很多人。比如我,哎!!!

    我们两人靠在路边的铁栏杆,只听方俊也继续讲道:“那时候我是做电脑平面设计,她就经常到我工作的电脑设计部玩,我根本不敢对她有什么非份之想,可最后还是可能是缘分吧,我们”

    “哒——呼——”一阵超强的刹车声把我和方俊给惊住了。

    我抬头一看,只见在路边栏杆两侧里,同时停了三辆蓝色面包车。也就是在那两秒钟时间,我分明看到四面八方、面包车的门急速被拉开,涌出一大票人来。

    虽然只是那一瞬间,但我看到这阵势,还是害怕得差点尿裤子了。

    “天侠,快跑。”也就是这票来历不明的人刚出车门,方俊就拉着我的跑,是拼命地跑。

    一时之间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我想也不会是什么好事,就边跑边问:“回去酒吧,我们的人在哪。”

    “来不及了,回头只有送死。”方俊急忙道。

    “赛林母,卖糟。”后面的一群人竟然也追过来。

    心中隐隐觉得我将有大麻烦,如果被他们捉住,这看局势,不死也废了。虽然还是不清楚我们和这些人到底有什么仇恨,不过看他们的表情及那些要吃人的动作就让人怕怕了。

    我和方跑往那条公路直直地跑下去,后面的那些人就穷追不舍,而且越追越逼近。我使出吃奶的力气,和方俊满街的跑,满街的人都在看我们。

    “赛林母,给我站住,卖糟”后边那些追杀我们的人,边骂边追,根本没停过。

    他们说的是石狮话,所以有那么一瞬间,我竟想起了吴青。可吴青已经有把柄在我们手里了,应该不敢来乱才对啊。

    难道是琦妍的爸爸请人来教训我?这有这个可能。

    但我们终究跑不过那些人,被追了大概十分钟,实在跑得不行了,连自己身在何地也都不知道。而且腿已经快要失去知觉了,浑身都是汗水,一口气竟已提不上来了。

    后边追我们的那些人也好不到哪去,只是我没想到,那三辆面包车竟然也一直跟来。就在一处比较阴暗无人的角落,一辆面包车竟然撞向我们这边来,幸好被我和方俊慌忙中避开了,刚好没撞到。

    不过,也是在那紧急避车时,闪得太急,整个人却绊倒在地。

    “天侠,快跑!他们可能是吴青叫来的人。”方俊扯着我的肩膀,气喘个不停想要再跑。

    可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车上的几个人匆忙拉开车门,我们刚没跑几步就被缠住了。

    因为当时我们根本没有多少力气了,况且他们一接近我们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我们简直是无从还手。

    这些人有多少个?我忘记了三车的人是错不了的了,而且都是壮汉,要是真打起来我们也不可能会赢。

    前几天才刚刚出院的我是无法承受这样严厉的打击的,所以我忍着疼痛与旧伤,滚在地上任他们群殴,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

    难道我会这样被打死了吗?对方是什么人我简直是一点都不知道,这样死了会不会冤了点?在如今这种充满操蛋的社会,我如果真的被人打死,到了黄泉路我一定不会觉得奇怪,真的。

    他们打了有段时间,多久我就也忘记了。然后才渐渐停下来,我和方俊就滚在地上。扎挣?连扎挣的力气都没有了!

    痛?已经感觉不到痛了,神经好像失去知觉似的,眼睛好困,是那种随时都会晕过去的感觉。真的是好累好累,累到想结束自己的生命,然后得到解脱。

    “干你娘的,就这样挂了?”

    “没那么快吧,至少也要把这两个小子的手筋脚筋挑断,让他们成为废人,我想我们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得,趁现在没人!把刀拿来。”

    他们说的这些话我是听得清清楚楚,身上的所有神经开始紧张起来了,心脏已经被吓得快要跳出来似的。

    我忽然感觉到,方俊的手紧紧的抓住我的衣服,他的手分明就在颤抖。想到我今晚就要死在这时,一种求生的欲望与意志茫然从脑袋中汹涌而出,这难道就是人求生的本能?

    “跑啊——”耳朵只到一声震耳欲聋怒吼,我的手被人拉了起来。

    我浑身上下忽然不觉得疼痛,精神变得非常饱满的样子,一下子就被拉了起来。

    瞬间明白是方俊后,我们就趁他们没留意,或者是被方俊的怒吼吓住了,我们又开始没命地逃亡。

    那时我身上已经流出许多血迹了,也不知道这些血是从我身上的什么部位流出来的。因为我根本没空去想那么多,只知道如果这次跑得掉,我就拣回了一条命了。

    在经历生死的那一瞬间,人的潜力是可以无条件地发挥出来的,虽然这话说得有点不伦不类,但的确如此。

    这次是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我们跑的速度有多快?我忘记了,应该已经超出我自身能力范围了吧?

    “天侠分开逃——快”方俊怒吼一声,不知道跑到哪个方向去了。我没时间去看他,也不敢去看!现在我逃跑的时间就是生命,我只往比较黑暗的地方跑,或者是比较有人的地方逃。

    至少在人群较多的地方,他们不敢乱来。可是,那时候应该应该是凌晨近一点了,人都睡觉去了,就是在比较热闹的市区也没什么人了。如果往黑暗的角落跑去,他们就没那么容易找到了。可是唯一担心的是,我这样子还有力气跑吗?

    第141章 狼狈

    头一次体会到死亡恐惧的我,脑袋竟是白茫茫地一怕空白。忘记了身上还有多少体力,我变得迷茫而不知所措,无助地奔跑在死亡边缘。

    耳边所能听到的只有风声,眼睛也开始模糊不清了。我不断的提醒自己:不能倒,倒下去就完蛋了。

    汗衫淋漓的我胡乱地奔驰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跑到一处比较无人阴暗的小巷。那小巷充斥着黑暗的迷离,我别无选择,眼前所看到的景象全部都是黑黢黢地一片,根本不知道前面会是什么样的景物。

    人的体力终究有限,我气喘如牛的倒在黑暗中。耳边除了能听到自己的喘气声,就是不远处的这些追逐的脚步声。

    听到这些脚步声时,原本精神瘫痪的我,又升出了求生的意念!可是,体力实在是用光了,只能慢慢地爬,爬到更黑暗的角落,希望能凭借黑黢黢的空间逃过此劫。

    我爬啊爬,忽然闻到一股腥臭的味道,感觉自己像是躺在垃圾堆里。以此同时,那脚步声夹带着喘气声,步伐沉重的响在我旁边。

    我蔽住呼吸,强行控制住自己的喘气与心跳的声响,要是被他们发现了,后果是什么我真的不敢去想象。

    “操操他娘的,这小子真他妈能跑呼——”

    “刚刚明明还看到他的一定跑不远的,继续追”

    从远处的地方,传来这微弱的声音。我动也不动的躺着,气都不敢喘一口。最要命的是,脑袋旁边、全身四处,传来一股非常恶心的味道,简直是教人想呕吐。

    可是,在这生死之间的紧要关头,只要能活着,什么都无所谓,我什么都能忍下去。

    这些人的脚步声及喘气声越来越远,远到我已经听不见了。心中悬起的石头也逐渐松了下来,继续喘着气,可全身始终无法动弹。

    这时候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我身上爬来爬去,很让人毛骨悚然。然后发出“吱吱”的声音,我登时明白,是老鼠。我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至少有三只以上的老鼠在我身上爬来爬去,几乎在寻找什么吃的东西。

    我是农村出身的良民,自然不会去害怕什么老鼠,可当老鼠爬到我身上时,如果我告诉你我不会感到害怕,那一定是骗你的。尽管害怕,但为了保住性命,我还是不敢乱动乱叫,只能装死般的躺着,全身上下,也就这样定格了。

    如果那些追杀我的人,此刻还没跑远,或是追回来,那么我所发出的声音势必会被他们所发觉,所以,面对如此恐惧的黑暗,我别无选择。心中也不会去胡思乱想,更不会在乎身上的老鼠和旁边的那些奇怪的腥臭味道。虽然害怕,但与自己的生命比起来,这些事真的不算什么。

    脑袋越来越沉重,身上已经疼习惯了,逐渐也变得没什么感觉。

    很快,我便这样沉沉安睡,睡得非常快,只有几分钟时间就睡着了。之后的事我便什么也不清楚了。

    大概过了多长时间?我不知道。我感觉脸上、肚子、全身爬满着什么东西似的。很难受,一睁眼,我的妈啊,一只非常壮大的老鼠遮盖住我的眼睛,爬在我的脸部,我神经一紧,“哇”地一声,整个人被吓坏了,不禁跳起身来,慌忙惊恐地逃开。

    旋即我又看到十几只老鼠随着我的惊叫,四处逃开,片刻已无半只。这打击对我来说简直就不是真的。我竟然和一群老鼠睡在一起?开什么玩笑?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在我身上玩什么花招。

    这时我才看清楚,我所在的地方真的是一处垃圾堆,是那总没人处理的垃圾堆。里面有杀过的鸡毛及器官,还有鱼的内脏,还有很多过期发霉的食品,竟然还有狗屎。还有好几股股非常难闻的气味,只是,我已经没感觉不到了。可能是昨晚我在这睡了一觉,对这些气味已经免疫了。

    可是,一想到我整个晚上都躺在这个地方,看到地面的那些恶心东西,我还是吐了,把在“醉月98”所喝的酒,还有隔夜饭全部吐了出来。

    吐了好几分钟,脑袋也清醒许多,人也精神不少;可是,浑身却是疼痛不已,不过我还是忍了,这点疼痛现在对我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了。

    我立刻逃离这等垃圾场所,抬头看着天空,天空却是一片浅蓝。我掏出手机,电表却只剩下一格了。打开后还提示着“电量不足,请及时充电”。我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五点几分了。

    然后刚看了一下,就被自动关机。我把手机放回牛仔裤的口袋里。诺基亚的手机就是不一样,竟然没损坏,还能用,神了。

    看来现在已经是凌晨五点了,我知道我身上肮脏不堪,时时刻刻地发出恶心的腥臭味道,但能保住这条命,我也不在乎,洗洗就好了。

    现在也不知道方俊到底怎么样了,这家伙真是让人担心。那些找我们麻烦的到底是什么家伙?为什么说要挑断我们的手筋脚筋。手筋脚筋要是真的被你们挑了,就算医好了这一生也废了,这帮人也太狠毒了吧?狠狠地打顿不行吗?

    现在我已经没空去想那些事情了,因为我肚子非常饿,心中迷茫万分。亦不知这里是什么地方,等一下会不会再被那些仇家遇到!?

    无奈的我只想回到蓝蓝公司,至少那个地方是最安全、是我该去的地方。这社会太危险了,我他妈不玩了,要是三天两头被人追杀一次,那我还不如死了算了,想来想去,还是呆在家里好,至少不会有生命危险。

    靡然间我想了许多事情,慌张地想要回蓝蓝公司。这小巷对我来说真的很陌生,所以只能直直地往下走去。每走一步,还要观察周围的动态,防止遇到仇家。

    终于走了十几分钟,出到外面。外面根本没有半点人影,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头一次陷入如此彷徨的世界。

    于是我又胡来的走,心中的惊疑逐渐淡化了许多。走了大概有二十分钟,终于看到许多开车摩托三轮车的那些栽菜要去做生意的人,然后那些人越来越多,接着就看到一个蔬菜批发市场,那地方好像叫“湖东果蔬批发市场”。这里竟然非常热闹,我见到这许多人群,一颗心也逐渐安了下来。

    走着走着,感觉有点累,就坐在一处商店的门口,休息一下,让自己暂时冷静下来。只是,冷风吹得我直发抖,我身上并没穿多少衣服。不,我要尽快回蓝蓝公司,我不玩了,我怕了。

    我开始无助地奔跑着,到底要跑去什么地方我一点也不知道,只能没有方向的跑着,心中的彷徨谁能体会?

    第142章 彷徨

    很快,六点多左右,外面的各种人群也逐渐多了起来,旋即便看到跑摩的的师傅开始出来做生意了。

    我赶紧叫了辆摩的:“我要去洋下,多少钱?”

    那摩的师傅捂出鼻子,说:“操,你什么地方出来的,身上那么臭,不做你生意。”说完就要启动摩托车,打算离开。

    我一急,叫道:“我可以多给你点钱,载我去吧,求求你了。”

    原本是要开着车子走人的摩的师傅听到我要多加点钱,就问:“三十块,没三十块不做你生意。”

    我想也不想,说:“好,三十块。”

    “先给钱。”

    我从身上掏出钱来,看了看,有一张百元,两张五十元,还有一些零钱,于是就拿五十块钱给他,说:“找我二十。”

    摩的师傅一接过钱,说:“你等一下”

    没想到,他这话还没说完,就开着车子飞快的跑了。等我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跑远了。

    我我我并没有破口大骂,因为我哭了。之所以会哭并不是因为被摩的师傅“抢”了五十元,而是因为什么我也搞不清楚,是那种莫名其妙地哭。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哭,只知道有太多太多的事让我忍不住想哭泣。

    只是我没想到,原来我的内心竟是如此脆弱,弱得简直就跟三岁小孩没啥差别。

    哭了好一会儿,我就擦干眼泪,对自己说:一定要坚强!这是上天对我的考验。

    然后我又坐在那店门口,想了许多事,考虑了很多问题。那些追杀我的到底是什么家伙?在石狮我只有吴青这个仇家,还有便是在车间被我和方俊打的那个四眼田鸡难道是他?

    怎么可能?他胆子向来不大,而且人际关系也不好,怎么可能一下子叫了那么多人来?如果不是他,为什么偏偏只追杀我和方俊?

    思来想去,我排除了四眼田鸡的可能性,给他十个胆他也不敢做出这等事。难道是吴青?可是他如果敢报复我们,那就等于身败名裂啊。

    到底是什么人干的?他妈的,老子很好欺负是吗!?在我愤怒之时,心中忽然又想起了那些追杀我们的人,依稀记得他们讲的是石狮本地话,那么应该是石狮本地人做的才对。

    难道难道是琦妍的爸爸?回想起当日我去找琦妍碰到妍爸时,他就放下狠话,说总用一天会弄死我。

    想到这里,我的手竟然在颤抖。看来十有八九便是他了,如果不是他,我其实想不出到底我还得罪了哪个有点势力的石狮本地人?

    之后我又想起方俊昨晚对我说的话,他一再劝我放弃琦妍,说我和她在一起只有痛苦,没有幸福快乐。

    初时我很不明白他话中意思,现在我竟然领悟到了。难道方俊以前也像我一样,交了个富家千金的女朋友,然后也被女朋友的父母报复?所以方俊后来才会这样痛苦,所以他才会叫我放弃?

    是是这样的吗?我不知道,我只能胡乱猜测,最近发生了许多事,搞得我心烦,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这时候我肚子也实在饿得受不了,放眼望去,远远看到果蔬批发市场有人在卖早餐。当下我忍着残痛,跑了过去,一下子买了几个馒头包子和一杯豆浆,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吃着的时候,我见那卖早餐的人手捂住鼻子,向我投来奇怪的目光。

    “能不能到远一点的地方去吃啊,你身上什么怪味啊,会影响我生意的。”

    没想到这卖早餐的汉子竟然这样鄙视我,要是平日的我,肯定会破口大骂。只是现在我太倒霉了,心中半点骨气也没有,有道是虎落平阳被犬欺。现在的我,简直就是连狗都不如。

    于是我跑得远远的,含着泪水,咬着馒头,感觉这个世界越来越将我遗物我了,上帝应该不再眷顾我了,外面的社会跟我越来越不着边了。

    望着我那迷茫的人生,心中有股难言的痛苦。但是,我必须得活着!因为我是狂天侠,就凭操蛋社会这点程度的打击是逼不死我的。所以,我必须勇敢的活下去,因为我还要去厦门和琦妍见面,我还要帮助珠玉戒毒,我还有我的理想要实现,我还要赚好多好多大钱回家孝敬成天为生活忙碌的父母。

    吃完这些早餐后,肚子一点也不饿了。于是我鼓起巨大的勇气再次叫了辆摩的,我对那个摩的师傅一脸霸气地说:“你,载我去洋下。”

    可能是这个摩的师傅被我的霸气吓住了,只是轻微地捂住鼻子,说:“十块钱。”

    我说:“好,快走。”

    然后我就赶紧上了车,接着摩的师傅就载我去洋下。

    想到等一下就能回到蓝蓝公司,我内心竟兴奋不已,激动得跟什么似的,简直是把我乐坏了。只要我能回蓝蓝公司,我就可以重新站振作起来,我的生命就能得到安全。

    过了好一会儿,终于看到久违的洋下街区了,那熟悉的“长途车辆”正热闹着,因为有很多人要出远门,所以他们必须到长途车站坐车;所以,早到的长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