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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老头你要搞清楚,我只对"人"有兴趣,对於其他动物的尸体反应,我只会跟"一般人"一样,dha你吸什麽鲔鱼眼啊!你怎麽吸的下……喔、不,我拜托你别咬它、别咬,别一脸享受的咬它!……我真想吐了。忍不住放下双层便当,萧旭寇一手捂住嘴巴,努力催眠自己别去回想刚才的画面。

    dha竟然在吸完那粒眼睛的精随後,直接用手把眼睛抓起来咬,连带眼睛旁边的眼窝肉一起,还咬的津津有味,实在是太可怕了,那是什麽?"鲔鱼眼癖"吗!?

    拜托,寇,鲔鱼眼可是有丰富的dha耶!那滑溜溜富含胶质的口感,周围带有整条鲔鱼最为甜嫩的眼窝肉,脂肪部分还有二到三十百分比dha的鱼油,实在是既营养又美味阿!虽然大部分的人都喜欢将鲔鱼眼用煮汤、川烫或是清蒸的方式处理,但我个人认为,鲔鱼眼就是要生吃,就是要用细吸管直接插进鱼眼里大口吸尽它的胶质,最後再一口一口的把它整个眼球都吃掉。被归类为"鲔鱼眼癖"的dha用一脸"寇你怎麽不懂鲔鱼眼的价值"的眼神,看著那个快把午餐吐出来的同事。

    小寇,这下你知道为什麽dha叫dha了吧?因为他三不五时就会拿鲔鱼眼出来摄取一下dha,虽然一开始我们也在"鲔鱼眼"跟"dha"之间犹豫了很久,不过为了避免跟工作上的"鲔鱼"搞混,所以最後才选择了dha。小葱头很好心的解释著,顺便递了薄荷口味的纸巾过去给萧旭寇,以防他真的忍不住吐了出来。

    恶呃……好吧,跟你们比起来,我其实还满正常的。萧旭寇说。

    不,你绝对是最不正常的。dha一秒反驳。

    我覆议。小周、笑胖说。

    我同意。小葱头举手。

    我没意见但也不否定。李伟人说。

    小寇阿~你那样叫正常?也不看看你那什麽脸配上什麽怪癖好,而且你现在还在追求老夫的小红爱徒,以上哪一点正常了?别做白日梦了,吃你的便当吧你!夹起一块鲔鱼肚肉,老法医一边嚼一边评论著。

    萧旭寇那样叫正常?尸体都要爬起来吐槽了!

    @ @ @

    我一定要说!我传这篇传第三次了!拜托给我成功吧~qaq

    结果小寇依旧没吃到小红~啧!

    不过就算老法医不出现,依小红的"洁癖"也不会让他在地上乱来的~xd

    加这章就是想让大家知道办公室里正常人其实不多

    大家都有一些特殊的可爱(?)癖好!我超喜欢这样的~

    如果觉得跟下面的毒鲔鱼接起来怪怪的

    拜托到会客室跟我说一下我会再做修改,因为我自己看不出来!(炸)

    最後,

    麻烦第一个到会客室留言安慰到我空虚寂寞心灵的"慕雨"大人

    请移驾到会客室指定一篇你想看的文,我会努力更新

    以後我要是又寂寞了就会丢帖子

    第一个到的人可以指定一篇文更新!

    希望大家能让我的会客室热络起来~xd

    五、毒切活鲔鱼 (上)

    小寇,要出门罗!

    下午一点半,刚过完中午休息时间,法医部门的电话一响,身为本周带队队长的小聪头只好放弃今日下午茶,东西收一收就准备带著笑胖跟几个还在实习中的学弟妹一起出门"采集"去,一边将所需的资料表格带齐,一边叫住刚从厕所回来的萧旭寇。

    自从住进老法医安排的宿舍後,这已经不是萧旭寇第一次出门了,接收到工作上门的讯息後,他立刻走到角落的临时坐位上,从抽屉里拉出一个背包背上,既期待又兴奋的跟著小葱头走出办公室,像是要出门游玩一样,虽然一开始大家对他如此热衷工作的行径感到匪夷所思,但在萧旭寇一次又一次帮他们解决许多工作上的难题後,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或许他原本就是跟他们同一挂的吧,毕竟法医界是很小的,虽然萧旭寇一直没有明说,但搞不好他在美国做的工作就是法医也说不定?

    葱哥,今天的"下午茶"是什麽?

    树林里的凶杀案。小葱头无奈。

    喔喔~吃这麽好啊!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

    …………笑胖无言。

    由小葱头领队,一群人搭上厢型公务车,路程中小葱头将刚才警方传来的消息告知大家──

    案发现场是一处靠山边的住宅区,中午时有一名住户上山去摘自家种的野菜时,发现草丛中有一只脚,原本住户以为是有人昏倒在树林里,但是靠近一看才知道那真的就只是一只脚而已,断掉的脚,他在惊吓之馀马上冲回家去打电话报警,目前警方已经抵达现场并进行封锁。

    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脚以外的所有"配件"找齐,然後带回去拼装跟研究死因,大家都不是第一次出门了,待会注意不要"污染"现场,不然实习分数就会随著你污染多少而少掉多少。看著一脸悲壮的三位实习生,小葱头特意加重了分数的威胁。

    其实这期进来的实习生一共有八名,在第一个礼拜就有五个吐了,第二个礼拜有两个走了剩下的三个也吐了,第三个礼拜又有两个走了,一直到第四个礼拜又走了一个,所以现在是第五个礼拜人也只剩下三个,听说抓兔子的最高记录是第四个礼拜走人的那位,一共抓了近二十只,实在是让人不禁同情,不过当年他们也都是这麽磨练过来的,虽然没有抓过这麽多只兔子。

    每次面对学弟妹们的惨白脸色,他也只能说习惯就好、习惯就成自然了,或著该明白一点的说,吐多了就会习惯了?

    坐了约三十分钟的车程,车子从原本热闹的市中心进入到路边小巷,巷子的两侧公寓排列整齐,通到底可以看见一整片山林,那是一处靠山边的住宅区,住宅区里有大半部分是公寓式建筑,当中还有一个社区型的山庄,车子进入小巷後就一路直直开进,一直到山庄的门口才稍微停下,司机在跟山庄警卫打过招呼後,就直接开进山庄顺著斜坡一路往上爬,左右弯了几次後车子停在一处空地,空地的周围除了停放一些山庄住户的自家车外,还停了两台警车跟一台待命中的救护车,远远的在山林深处还可以看见若影若现的黄色拉条。

    到了,下车吧。小葱头拉开车门,一手提著低温冷藏箱,一手抓著一叠文件,第一个跳下车。

    啧啧啧~这次的血量应该很惊人,站在这里都可以闻的到铁味了。萧旭寇第二个下车,马上大大的吸口气,品嚐著空气中的血腥气味。

    寇你真该去缉毒组才对,鼻子搞不好比那些警犬还灵。笑胖很认真的推荐某人转行,顺便开始穿戴起工作服。

    …………这是三位实习生的心声,就因为他们不是第一次跟萧旭寇一起工作,所以很清楚那人的鼻子有多麽的准确,才刚下车就听到如此噩耗,实在让人很想回家,无奈人在现场、身不由己,看样子今天口罩上的酒精要多喷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