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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行第1部分阅读

    《侠行》

    第一章 下山

    荒山寂静,雨落无声。

    省多是山岭地带,其中有一座无名小山,山头非常低矮,加之缺乏险峻秀美的景致,所以说起来是很不起眼的。只是这座山却也有特别之处,那就是形状圆圆整整的非常规矩,颇似半边女性贴身衣物,倒扣在一马平川的沃野当中。

    山顶的正当中是一间破落的小庙,兀立在那里,恰似女人,因此这座山俗称奶头山,庙则被民间戏称为奶头庙。

    按说这样的戏谑对神灵是不敬的,不过这不能说明附近的居民普遍信奉唯物主义,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大家都不愿意到这里来上香许愿,因为实在不敢相信这里的酒肉和尚。

    虽然说如今真正的有道高僧少之又少,和尚吃肉喝酒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人们也不会太过在意,但到庙宇烧香拜佛无外乎祈福消灾,而到奶头庙这里来却往往会让所祈祷的事情展得出人意料,这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例如说有人到这里来求子,过些日子老婆还真就怀孕生产了,但是一做亲子鉴定才现,孩子的亲爹是隔壁的无业游民王二狗。

    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奶头庙的这种破落景象。

    不过山上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草木在这个季节郁郁葱葱,夜晚微风吹摇着,让枝叶出一阵阵浪潮般的沙沙声响来。奶头庙大殿内的四角蛛网盘结,就连佛陀的神像都很久没有擦拭了,上面落满了厚厚的灰尘,间或有两只老鼠跑过。

    如果佛祖看到这座庙宇的惨状,恐怕也会失声痛哭出来的,只不过这里已经被佛祖遗忘了。

    大殿那满是厚厚灰尘的地面上,随意的摆设着两个蒲团,一个肥头肥脑,身穿一套破烂袈裟的胖和尚,手里拿着一个烹调刚好的猪头正啃的津津有味,啧啧有声。他不时地翻着那双金鱼眼,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一个年纪大约在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胖和尚啃完了猪头之后,表情极为贪婪的舔了舔沾有肉屑的骨头,嘴角坏坏地了几下后,搓了搓肥厚的手掌说道:“我说我这乖徒弟啊,你上山已经有十年了吧!这些年来,和尚我虽然吃了你大概上千斤猪头肉,可是我身上的这点本事,也快被你掏空了!”

    年轻人毕恭毕敬的说了句:“是吗……”

    “当年我是贪图你做得一手美食,而且为人乖巧懂事,才收了个你这个俗家弟子。这些年下来,你在各方面的造诣已经青出于蓝,有你小子继承老衲的衣钵,也对得起我那死鬼师父的在天之灵了。所以从明天起,你就可以下山了。”

    年轻人早就有预感,今天将会生改变自己一生的事,但是听到和尚的这句话仍有些难以接受。他抬起头来,睁大了眼睛,惊恐地问道:“师父,你要赶我走?”

    “什么赶不赶的,怎么说的这般难听?!”和尚摸了摸锃明瓦亮的脑袋,然后将脖子上的佛珠摘下来放到了怀里:“只是你我师徒缘分已尽,你继续留下去无益,而且老衲也打算云游去了!”

    年轻人吞吞吐吐的请求道:“师父,不如你带我一起走吧!山下人心险恶,徒儿怕……”

    “人心险恶又有何妨?难道因此,你就要一生都避在这荒山野岭?”

    年轻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把头低了下去:“这……”

    “莫要忘记古时寒山拾得两位高僧的对话,寒山曾问拾得:‘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又如何处之?’拾得答曰:‘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再看他。’”

    年轻人小心翼翼的问:“师父的意思是要‘忍,’但若是忍没有作用呢?”

    “那就‘修理他’!”和尚笑了起来,告诉年轻人:“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世人贪婪蒙昧,有时当用雷霆手段,以当头棒喝!”

    “话虽如此,但我们毕竟是出家人……”

    和尚看出年轻人其实是不愿意离开自己,于是又哈哈大笑起来,接着说:“莫说你没有受戒,就算是个真正的出家人,也不是真的要避开红尘,在出世之后必要重新入世,以帮助和脱世人!那些整日躲在庙里敲钟的,其实都是些在俗世混不下去的人!”

    年轻人轻轻点了点头:“徒儿知道……”

    和尚指着大殿中的佛像说:“不要忘记,地藏王菩萨之所以不肯成佛,就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宏愿,所以他才在佛祖面前誓‘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

    年轻人恭敬的看了一眼佛像,小心翼翼的提出:“师父,我一直以为那是释迦牟尼佛……”

    “哦……对了……为师的忘记了,我佛慈悲,罪过罪过!”虽然口念“罪过”,但是和尚却没有一丝愧疚之色,而是接着对年轻人侃侃而谈:“所以为师的让你下山历练一番!”

    “哦……”

    “这也可以让你将自己所学加以施用!”

    和尚的这番话很简单,却激了年轻人的雄心:“徒弟也想要学有所用!”

    “这就对了!”和尚用力的点了点头,然后略有些遗憾地说:“老衲我为了教好你这个徒弟,已经在这荒山野岭的地方逗留了将近十年,也是时候享受一下花花世界了!”

    年轻人对师父的不羁早已经习惯,只是微微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

    和尚擦了擦脸上的油渍,从身后摸出一个包裹,放在年轻人面前,郑重其事地说道:“为师身无长物,只有日常用来行医的东西,已经全部都放在这里面了。你要好生的保管,切记不可丢失,更不可在其他人面前显露。”

    和尚说罢站起身来走到庙宇之外,年轻人虽然很是不舍,但也知道自己挽留不住。他紧随在和尚后面,追问道:“师父,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其实和尚已经把该说的全都说了,年轻人也完全知道了师父的心思,提出这个问题只是想要多听听师父的声音。

    和尚回过头看了看年轻人,目光中充满了慈爱:“师父告诉你,要一生记住一个字,那就是‘侠’!曹慎,什么时候你真正理解了这个字,什么时候就是我花愈和尚真正的传人!”

    花愈和尚双脚在地面轻轻一点,便如同一只大鸟般腾起,飞快地消失在夜色中,硕大的身躯竟然没有出一点声响。

    曹慎打开面前的包裹,只见里面是一块巴掌大小的透明的玉夹,里面排列着长短不一的八十一枚金针。玉夹旁是块黑黝黝,酷似顽铁的牌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雕刻有许多文字。由于年代久远,很多地方严重磨损,已经无法看清全文了。

    曹慎恭恭敬敬地向着花愈和尚远去的方向磕了几个头,然后收起玉夹以及铁牌,转身走出了大殿,恋恋不舍地向着身后的奶头庙看了几眼后,飞快地消失在夜幕当中。

    原本静籁的夜空,突然间风急雨骤起来,似乎在暗示着曹慎的入世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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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位于沿海地带,在国内乃至国际上,都是繁荣无比的大都市。

    此时正值初春,月色皎洁而安详,寒风阵阵不时刮过,天气多少还有些寒冷。

    在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月色下的街道灯火通明,无数趁着夜色观光的游人,或者那些闲得无聊的市民,在繁华的街道上成群地徘徊着。

    远处街道的彼端,缓缓地走来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左右的年轻人,身材高大,丰神俊朗,浑身上下散着一股淡淡的出尘之气。他身穿一套淡灰色的半旧唐装,手持一把制作精美的油纸伞,显得有些另类,跟周围人的打扮格格不入,就好像淤泥中的一朵莲花,又或者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火,在人群中显得无比的醒目。

    周围的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让年轻人感觉很是不自在,微微地皱了皱眉头,脸上掠过一丝阴霾,脚下同时加快了前进的度。

    这个年轻人正是曹慎,自下山以来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了,一路上信马由缰地四处逛荡着,既没有目的地,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不过倒有不少收获,那就是多少熟悉了俗世。

    虽然花愈和尚离去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财物,曹慎倒攒有些私房钱,可以勉强维持盘缠和生活花销。

    当来到s市之初,这里的繁华程度让曹慎感到震撼,一切都远出了想象所及。高楼大厦插空而立,车水马龙,行人如织,比曹慎以前所在的穷乡僻壤繁华了不止百倍。

    曹慎游目四顾着周围的环境,嘴里一个劲儿的感慨着:“果然繁华,胜似仙境!难怪师父他老人家身为出家人,还一个劲儿的念叨着红尘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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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疯狂的三菱跑车

    曹慎只顾得欣赏着周围的风景,一不留神迎面跟人撞了个满怀。对方是个酒鬼,已经喝的酩酊大醉,浑身上下都散着刺鼻的酒味,看其气色是常年沉溺于黄汤当中,身体早被酒给掏空了,被曹慎这么一撞便摔得个四脚朝天。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我刚才没有看见你……”曹慎歉意连连,伸手想要将对方扶起来。

    “老大,快过来帮忙啊!有人欺负我!我快被打死了!”那个酒鬼像癞皮狗般躺在地上,毫不理睬曹慎的赔礼道歉,一个劲地大呼小叫着。

    周围的行人见有热闹可看,都纷纷地围拢了上来,将两人围在了中间。

    曹慎自幼跟随花愈和尚学习,没有任何社会经验,遇到这种情况顿感手足无措。与人侃谈经史子集,抑或与人比武较量,又或医治疑难绝症,曹慎都可以轻松应对,可是却没办法对付眼前这样的赖皮狗。

    就在这个时候,人群忽然被分开,五六个光着膀子,满是纹身的青年走了进来,每个手里都拎着啤酒瓶子。

    这几个人观察了一下现场,立即将曹慎围了起来,前后左右围的死死的。其中一个剃着光头,脖子上纹着一只蝎子的男青年,胸口有几处长长的刀疤,显然是几个人的头头。

    蝎子青年同样也是喝的醉醺醺的,伸脚踢了踢躺在地上的酒鬼,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道:“鹞子,,你鬼叫什么?到底生了什么事?别怕,有老子给你撑腰!”

    那个叫做鹞子的酒鬼摇摇晃晃的爬起来,伸手将曹慎指给蝎子青年看:“老大,就是他欺负我,我原本走的好好地,他上来就把我给放倒了。”

    蝎子青年一听就火冒三丈,大声骂道:“你有种啊!居然敢欺负老子的手下,是不是活腻歪了?还是在老子地盘来立棍?兄弟们上,给我狠狠地修理他!”

    所谓“立棍”是一句北方黑话,大致意思是指到一个地盘上建立自己的威信和势力,具体手段通常都是通过暴力搞件大事出来,以震慑这个地盘上的所有人。曹慎不懂社会上的黑话,正在琢磨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几个混混同时挥动着手里的啤酒瓶,龇牙咧嘴地冲了过来。

    不过是不小心撞到了人,该赔礼的也赔礼了,该道歉的也道歉了,对方仍然如此的不依不饶,这让曹慎委屈到了极限。眼见着蝎子青年手里的酒瓶迎面砸到,曹慎连忙一个侧身闪过,连忙说道:“君子动口不动手,咱们有话好说!”

    “说你妈的了个逼!”蝎子青年见一击不中,顿时就起飙来,手中的酒瓶又向着曹慎迎头砸去。

    这些混混根本没有经过任何辛苦的修炼,打架只讲究三个字“稳、准、狠”,并无技巧和套路可言,以曹慎的修为当然不会被他们砸中。但曹慎不想伤害到对方,否则只要轻轻一掌,就可以让几个人非残即伤了。

    曹慎的身体宛如水中游鱼,又好像是穿花蝴蝶般,迅捷无比地在几个人之间穿梭着,几个回合下来,几个混混连曹慎的一根头也碰不到。

    旁边围观的群众见多了普通的殴斗,虽然其中不乏令人热血的,却从没有见过这样有技术含量的,结果一时间居然忘记打电话报警,反而津津有味的继续观战。

    又一次躲过了混混的攻击,曹慎眼见着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实在不想继续逗留下去了,于是双脚轻轻一点,身体宛若纸鸢般,轻若无物地从众人的头顶跃了过去。

    眼见只有在电影电视剧中才能出现的场面,那几个混混先是目瞪口呆,紧接着纷纷揉了揉朦胧的醉眼,随后竟然不知死活地紧跟了上来。

    曹慎露出的这一手激起了混混们的斗志,他们狂性大,务必要干掉这个来去如风的怪人。蝎子青年脚步踉跄地追上前来,嘴里骂骂咧咧:“的,你不要走!老子今天不砸死你,老子就是你媳妇下的!”

    曹慎自幼失去了父母,所以才会跟随师父花愈和尚长大,最嫉恨的便是被辱及长辈。蝎子青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言不逊,终于将曹慎激怒了,曹慎将手里的油纸伞连连点动,几乎就是一眨眼间,几个混混几乎同时被点了,保持着各异的姿势站立在当场,双眼圆瞪,表情茫然,好像是一尊尊雕塑。

    围观的群众本来就已经被曹慎的身手吸引,此时见到如此的场面,当场便被惊呆了,一个个瞠目结舌的站着。

    过了许久,有人讷讷地说了一句:“这是表演吗?还是行为艺术?”

    尽管这是第一次与人真刀真枪地对战,而且很轻易地获得了完胜,曹慎却没有丝毫兴奋之情。师父花愈虽然是个酒肉和尚,但是深谙佛理,并将其教导给了曹慎。所以对于曹慎来说,武学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强身健体的方法,而不是打架搏击的手段。

    曹慎不知所措的愣怔了一会,回过神来后将油纸伞夹到腋下,正要准备离开,却听远处传来了警笛声,两辆猎豹警车急地行驶过来。

    并不是所有的群众都只顾着看热闹,有一个老大爷拨通了报警电话,称这里出现大规模群殴。

    警车停下来后钻出几个高大魁梧的警察,和现场的群众了解了一下情况,接着两个警察夹一个,连同曹慎以及那几个混混一起塞到了警车内。

    警车在市区内飞地前行着,车厢内沉默无语,安静的连掉一根针都听得清清楚楚。曹慎游目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很注意的观察着这座大城市里的一切。

    曹慎因为身正不怕影子斜,所以不觉警察有什么可怕的,但那几个混混的脸色可就是姹紫嫣红了,他们不是真正有身份的黑社会,更做不到遍吃黑白两道,没事的时候在街头充一下老大,敲诈一下过往路人还可以,可要是有真的落在了警察的手里,少不了要被严厉惩处。

    更加重要的是,几个混混的道仍然被封着,浑身上下一点感觉都没有,他们拼命努力想要活动一下,结果累得满头大汗也无法动弹一下小指,为此差点当场就哭了出来。

    这些警察也感到有些异样,往日想要平息殴斗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这一次却毫不费力的就将所有混混擒获,对方不但没有一点反抗和不服的表示,竟然像是可以被轻易操纵的傀儡。

    曹慎所坐那辆警车副驾驶位置上的警察,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点燃后吧嗒吧嗒地抽了几口,然后问曹慎:“老弟,瞧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身手不错啊!听围观群众说,只是随便挥动了几下雨伞,就让那几个混混动弹不了了,你这是什么招数啊?”

    警察说罢又摸出一根香烟,伸手递给了曹慎,脸上微微有些疑惑的神色。

    曹慎接过警察递过来的香烟,伸手指了指那几个如泥坯菩萨般呆坐不动的混混,解释道:“哦,是这样的,他们是被我点住了道,除非有我独门的解方法,否则四十八个小时内,他们一动也别想动。”

    警察闻言,脸色骤然一变“点?”

    曹慎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让人无法怀疑是在说谎或者吹牛:“是啊。”

    这个警察曾在特种部队服役,转业后才当的警察,各类格斗擒拿的功夫早已炉火纯青。让他一个人对付这几个混混,自然是可以轻松获胜的,但是像曹慎这样点的功夫,他只有在武侠小说里才看到过,在现实生活里是闻所未闻的。

    事实上,如果不是今天亲身经历了这个案子,这个警察是断然不肯相信世上果真有这种功夫。

    在震惊之余,警察的内心不禁有些暗自庆幸,今天他本来是应该倒班休息的,因为实在没什么事情可作,所以到单位找同事打牌消磨时间,在接到报警之后便亲自带队赶来。

    他是一个老警察,工作经验丰富,为人谨慎,到现场之后先想到的是向围观群众了解情况,知道了谁是闹事者而谁又是受害者,所以对曹慎的态度非常客气。要是换作局里当班的几个愣头青一般的年轻警察,很有可能会二话不说的将曹慎也强行抓捕起来,这样一来就可能酿成一场冲突。

    现在的社会不比从前,警察也不敢轻易的耀武扬威,一旦出现百姓以武力对抗的局面,可能引的影响和连锁反应,绝对不是普通警察能够承担的。

    就在这个时候,警车行驶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一辆明显经过改装的三菱跑车以七十码的度猛然从一旁的道路中窜出,如同一头情的公牛般,笔直地向着正常行驶的警车撞了过来。

    警车内无论是警察还是那几个贼眉鼠眼的混混,同时都不由自主地出一声惊呼,负责开车的那个警察想要打方向盘避开,然而却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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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医者父母心

    眼瞅着两车即将来一次亲密接触,对方那个飙车的小青年连忙猛打方向盘,整辆三菱跑车向着一旁侧滑过去,轮胎与地面激烈的摩擦出了刺耳的噪音,一股淡淡的青烟随之冉冉升起。

    避过这次车祸,车内的众人还没有来得及松一口气,却忽然现三菱跑车撞向了正行走在斑马线上的一位白苍苍的老太太,那个老太太整个人老态龙钟,羸弱的就好像一阵风都可以吹飞一般。在老太太的身旁还有一个年纪大约在七、八岁左右的小姑娘,鼻梁上驾着一副黑色墨镜,手里持着根导盲棍,显然是个盲人。

    三菱跑车笔直地向着两人冲撞过去,两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撞飞了出去,如同断线风筝般飘出了五六米的样子,随即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三菱跑车撞过人后并没有停下来查看伤者的情况,而是掉转了车头,一脚油门踩到底,如同离弦之箭般向着附近的一条冷清的街道窜去。等到众人回过神来时,跑车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只剩下两个伤者躺在血泊中外。

    正所谓“医者父母心”,懂得医术的曹慎见到这个场面,最先想到的就是马上救人,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就从车窗窜出,宛如一只大鸟般向着伤者急掠去。车内的众人只觉眼前一花,已经不见了曹慎的踪影,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曹慎已经在伤者身旁了。

    警察们面面相觑,震惊中带着些许的钦佩,而那几个混混早就吓得面无人色,几乎就当场尿了裤子。他们终于明白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也明白了曹慎刚才一直手下留情,如果真的生正面冲突,他们恐怕小命难保了。

    曹慎赶到两个伤者身旁的时候,附近的群众很好的保持了国人喜欢看热闹的习惯,不知道是从哪里的阴沟下水道里神出鬼没地爬了出来,如蝇逐臭地向着事地自聚集过来。

    那个行将就木的老太太在车子即将撞来的时候,做出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举动,用身子将那个失明的小姑娘护在了身后,承受了绝大多数的冲击力,因而受到了致命的伤害,当场就停止了呼吸。

    失明的小姑娘躺在了血泊当中,尽管被老太太挡了一下,但也只是一息尚存,情况比老太太好不到哪里去,除了浑身多处骨折外,人也陷入到深度的昏迷当中。

    曹慎为小女孩把了一下脉,感觉心脏跳动的十分的缓慢,好像随时都会停止,气息更是若有若无。

    曹慎连忙从怀中掏出金针,运针如风般飞快封住了小女孩背后的几个道。小女孩身上有多处擦伤,还有几个很深的伤口,本来不断向外流血,此时竟然慢慢的停住了。

    与此同时,那两个警察也快步跑了过来,曹慎见到他们急忙问:“离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哪里?她恐怕撑不了太长的时间!”

    曹慎的手头实在没有其他能派上用处的东西,眼见小女孩生命垂危,不禁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送到医院去。

    那个刚才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警官连忙回答:“离这里最近的医院大概有十公里左右,快点把她搬到车里吧!如果不堵车的话,我们应该很快就会赶到的!”

    小女孩的身体十分的瘦削单薄,虽然身高比同龄人要高上一些,可是体重却要轻得很多。曹慎二话不说抱起了那个小女孩,正要向警车那里走去,脑海中忽然想到了曾路过的一家医院,如果用轻功抄近路的话应该比乘车要快上很多。

    眼看着这个小姑娘就要香消玉损,曹慎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丹田真气一提,身体顿时如同离弦之箭般,越过警车急掠去。

    众人只感觉眼前一花,就已经不见了曹慎的踪迹,全部傻傻的楞在了当场,片刻之后出了“哗”的一声,以表示震惊。

    一个年轻的警察唯恐带队的那位警官没有看到,急忙拉了拉后者的衣角,讷讷的提醒道:“快看人呐!”

    自从下山以来,曹慎经常刻意掩饰自己的真实能力,以免太过惊世骇俗,但是此时却已经顾不上了,急奔跑之下每步跨出都将近五、六丈的样子。沿途急行驶着的汽车飞快地与曹慎擦肩而过,有时几乎擦到了曹慎的衣角。但是尽管险而又险,曹慎总是成功的避过。

    公路上行驶的司机们见过有飙车的,但是从来没有见过飚人的,纷纷做出了同样的反应,见到曹慎之后先是一愣,紧接着猛踩刹车,然后揉揉眼睛向曹慎离去的方向看过去。

    于是就在这样,曹慎的身后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刹车声,间或还传来几声车辆相撞的巨响。幸运的是,虽然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倒还没有人因此受伤。

    最多五六秒的功夫,曹慎就已经出现在三、四百米开外,但仍然保持在众人的视线以内。警察们此时已经回过神来,为的警官留下两个警察保护现场,然后带着另一个警察钻到警车里,驾车紧追了过去。

    曹慎的轻功简直就已经出神入化,当来到医院的时候用时还不到三分钟,不过在如此的急奔走之下,竟然产生了一种筋疲力尽的感觉,而这种情况放在往常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因为自幼就跟随在花愈和尚身后修炼的曹慎,每天早晨必备的功课就是背着一块二十公斤重的石块奔跑十公里,这么多年寒暑不间断,以此来锻炼耐力。

    眼看着曹慎气喘吁吁的抱着浑身是血的女孩跑进来,医院大厅里的医生和护士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依旧该干嘛就干嘛。倒是有些患者,出于好奇的心理跑过来看热闹,有的人还出了“哎”的声音,表示对女孩的同情。

    曹慎向四下里看看,现一个台子那里摆着“问诊处”的牌子,后面站着一个穿白大褂的护士。曹慎立马就快步跑过去,急急的说:“麻烦你通知大夫,这里有急诊!”

    护士看了看小女孩,面无表情的问道:“你好,请问你是病人家属吗?”

    曹慎虽然抱着女孩急奔走,可是一路之上并没有任何的颠簸,小女孩的状态还算平稳。曹慎看了看女孩,努力的静了静气,然后摇了摇头解释道:“我不是家属,只是碰巧遇到了车祸,所以把伤者送过来!”

    “原来是见义勇为啊!”护士似乎已经见惯了生老病死,透过厚厚的瓶底眼镜看着眼前的场景,冷冷地说:“按照我们医院的规定,凡是遇到重伤病人的话,一定要缴纳押金,否则是不能为病人进行救治的。”

    “钱……”曹慎摸了摸口袋,尴尬的回答道:“可是我没多少钱啊!“

    护士摇了摇头:“没钱就不能救人!”

    曹慎不满的大声质问道:“你们还是医生吗!是救人要紧还是钱要紧!”

    精通医术的酒肉和尚花愈虽然一生行迹放荡,将佛门所有戒条无一例外的违反了,但是具备着为医者所应有的觉悟和情操。曹慎跟他在身后多年,亲眼目睹他一次次不计酬劳的给穷人看病,只是有时候狠狠地敲诈一下肥头胖脑的有钱人。

    事实上,花愈和尚的医术在当地是远近闻名的,那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没有现代化的大医院,居民虽然从不敢去奶头庙烧香拜佛,但是却经常到那里看病。花愈和尚也确是国医圣手,救了数不清人的生命。

    正因为如此,涉世不深的曹慎天真的以为,天下的医生都会像花愈和尚一样,可是眼前这个麻木不仁的导诊护士,现身说法的给曹慎上了生动的一堂现实主义课程。

    导诊护士不满的回敬道:“规定就是规定!没有钱的话,我们靠什么吃饭?难道去喝西北风啊?”

    “总不缺一位病人的医药费吧?”

    偌大的医院当然不差一个病人的医药费,但是导诊护士早就听多了类似的话,练出了一整套娴熟的应对策略。听到这句话之后,她轻轻哼了一声,开始迂回出击:“我看你不是没钱,是怕承担责任吧!”

    曹慎怔了一下才问:“你什么意思?”

    “这个女孩是你撞的吧,我现在要报警了,你可别跑!”

    “你胡说!”曹慎难以遏制怒火,“啪”的一声拍了一下导诊台。

    曹慎并非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只是多年来受佛法熏陶,秉性多少有些收敛。然而这个导诊护士的话实在太过分了,差一点让曹慎无法继续冷静相对。

    导诊护士见曹慎怒,不再凭空诬陷,转而说道:“你既然是见义勇为,就应该把钱给垫上!”

    话说来说去却绕回到了刚开始,曹慎不得不无奈的重复道:“我说了,我的确没钱!”

    “那就没办法了!”顿了顿,导诊护士不满的催促道:“要不你就打电话借点钱,这个小女孩看起来失血过多,如果不抓紧输血的话,只怕挺不了多久的!”

    第四章 警察的职业病

    曹慎一字一顿的问:“没钱就不救人?”

    导诊护士用力的点了点头:“对!”

    曹慎声如洪钟的吼了一声:“你们这是什么该死的医院!”

    导诊护士高高昂起头,傲慢的说出了四个字:“同仁医院!”

    见曹慎与导诊护士争执起来,门外的几个保安快步走了进来,迅将曹慎包围起来,目光当中充满了敌意。

    曹慎的眉头皱了皱,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悦的阴霾,双拳紧紧地攥在一起。由于过度的气愤,曹慎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紧绷在一起,都如同埋伏在草丛中伺机而动的猎豹般,随时都会猛的爆出来力量。

    就在曹慎与导诊护士僵持的时候,两个警察驾着警车来到了医院,飞快跑进了大厅。

    看着满面愤怒的曹慎,两个警察同时感觉到一种恐惧,一种自于内心深处的、骨子里的恐惧。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亲眼目睹了曹慎的爆力,听闻了曹慎是怎么样神奇的制服了那些混混,这种恐惧可以说是没有来由的,就像那些混混本能的害怕他们,甚至像是兔子天生便害怕狼。

    不过两个警察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迅赶过来横在了两个人之间。为的那个特种部队退役的警官看了看双方,一字一顿的询问道:“到底是生了什么事?”

    曹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指责道:“这群人算什么大夫?人命关天,可他们却视若草芥……”

    这番话获得了很多患者的认同,纷纷点头称是,有脾气比较火爆的还高声帮助曹慎指责护士,不过大家对这类事早就见多了,纵然感到愤懑却也无计可施。有一个老大娘悄悄捅了捅曹慎,低声说:“别和他们生气,要是他们背后里使坏,这姑娘可就悬了……”

    两个警察没有想到曹慎会为此而火,准确地说是为了一个莫不相干的路人火,一时之间有些愕然了。

    这年头别说医生丧失了自己的职业道德,整个社会的良心和公德,早就已经和猪肉的价格背道而驰,一切都是“钱”字高悬。男人为了钱可以像妓女一样去卖,女人则可以像男人一样出去坑蒙拐骗。

    为的警官深吸了一口气,问导诊护士:“不管怎么说,救人要紧,押金要多少钱?”

    “先交四千。”顿了顿,导诊护士补充道:“还有,血库现在没有库存了,需要到市中心血站调运,这个费用总计是五百块钱!”

    花愈和尚曾用一句非常有名的话经常教导曹慎,那就是“富贵不能滛,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导诊护士虽然没有受过这位酒肉和尚的教导,但是颇有些其中“威武不能屈”品质。面对暴怒的曹慎死守着赚钱的原则不放,看到警察也没有变得热情洋溢,依旧是冷冰冰着一张脸孔,就好像对方欠了他几千几百万,没有归还一样。

    “大家凑一下吧!”为的警官说罢从兜里将所有的钱拿了出来,曹慎和另外一个警察也将口袋翻了个底朝天,最后终于凑出了两千五百块钱,去收款处为小女孩交了押金。

    曹慎出的钱是最少的,翻遍了口袋只拿出了皱皱巴巴的几十元,尴尬的交给了为的那个警官。后者看了看曹慎,又看了看钱,表情有些怪异却没有说什么。

    古人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其实这句话不全对,因为有钱还能让磨推鬼。医院出纳收了钱之后,立即跑出来几名医生和护士,将小女孩放到推车上面,推进了急诊室。

    三个人则坐到急诊室外的椅子上耐心的等待着,借着这个机会,曹慎与两个警察互相认识了一下。那个特种部队退役的警官叫做刘国辉,另外一个警察叫李俊,刚参加工作没多久。

    两个警察对曹慎的来历十分好奇,不免问长问短起来,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对曹慎越感到惊奇,结果他们的职业病作,语气和场面慢慢竟然变得像是审问犯人。

    刘国辉最先开口:“你有身份证吗?”

    曹慎挠了挠头,反问:“什么是身份证?”

    刘国辉和李俊对视了一眼,又问:“户口呢?”

    “什么是户口?”

    “那么你有户籍吗?所在地是哪里?”

    曹慎这一次倒是没有让警察失望,给出了一个让他们啼笑皆非的答案:“省bsp;   虽然跟着花愈和尚生活了多年,但曹慎并非远离了红尘,而是经常接触外面的世界,对外面的世界也很了解,绝非像桃花源里的人一样,“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这也就是说,曹慎知道什么是身份证和户口,但因为也知道警察是干什么的,所以决定装糊涂。尽管难免还是要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装作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却能免去很多麻烦。

    “奶头山”这个名字虽然有些不雅,在全国各地却有很多小山以此为名,刘国辉仔细一想,觉得一个香火凋零的小寺庙以所在的山为名,倒也没有什么无法理解的。

    “奶头庙?”刘国辉皱起了眉头,好奇的问:“你是出家人?”

    “算是,也不算是!”顿了顿,曹慎详细解释道:“大约十年前,师父在山下现了我,见我一个人孤苦伶仃,便带我上山修行!但是因为我始终没有受戒,所以不能算真正的出家人!”

    “修行什么?”

    “什么都有,包括武学和医术,还有其他各门类的知识,当然也包括佛法了!”

    李俊看了看曹慎,奇怪的问刘国辉:“和尚还学这些东西吗?”

    刘国辉白了一眼李俊:“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和尚!”

    李俊又问:“难道他是少林寺来的?”

    “少林寺在hn省……”刘国辉思索片刻之后,转而问曹慎:“那个奶头山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很穷……”曹慎耸耸肩膀,颇为无奈,同时又很感慨地说:“在崇山峻岭之中,附近人烟稀少,只有不多的几个小村庄。由于山太多了,所以可耕地很少,当地居民靠种地根本无法吃饱饭,其中多数在成年之后就会到外面去打工!”

    刘国辉点了点头,似问非问的说了一句:“是九华山一带吧……”

    曹慎纠正道:“离九华山还有挺远的距离,和黄山倒是比较近,不过与九?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