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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行第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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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焰升腾着,翻滚着,就好像热锅内的沸水般,滚滚热浪铺天盖地的席卷开来。在如此火焰组成的火墙外面,数百头饥饿已久的巨狼正蠢蠢欲动着,耐心的等待着火焰的熄灭。

    曹慎本来以为火墙会阻挠并打乱狼群的行动,却没有想到狼王如此的狡诈。看着在火焰中“噼里啪啦“不断变成灰的松木,曹慎知道继续拖下去,结果只会等来巨狼的进攻,所以自己必须主动出击了。

    曹慎放下了手中的油纸伞,取出了一把特制的刀,这把刀乍看之下有些像剑,又有些像日本的武士刀,只不过虽然也是单面开刃,而且还没有弧度。

    第十六章 激战群狼

    这把刀实际上是中国的唐横刀,也是日本武士道的原型。曹慎惯用的这把长为一米多,刀宽五公分左右,虽然个头不是非常的大,重量却达到惊人的二十公斤。曹慎在修习野外生存的时候,靠的就是这把横刀,平日收在身后的大号背囊中,从不轻易拿出来示人,坐飞机的时候只能采用托运。

    曹慎双手紧握着长长地刀柄,运动体内真气包裹住了整把横刀,刀身顿时出响亮且悠长的颤音。

    一旁的左马满脸的紧张,虽然在山里生活了很长的时间,却还是头一次面对这样的狼群。如果单独遇到几只,他还有信心杀掉,可是面对着百头体型如此庞大的巨狼,他隐隐感觉到一阵的毛骨悚然。

    左马将探寻的目光移向了曹慎,想知道曹慎将会怎样做,但是他只觉眼前一花,曹慎整个人已经跃到了半空当中。

    “刷刷刷……”几乎就是一秒钟内,曹慎手中的横刀连环挥动了数十次。每次挥动都会带起一道绚烂之极的刀光。由于曹慎的动作实在太快,这些刀光最后竟然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光团。

    火墙外围的巨狼还不知道生了什么事情,便被曹慎的横刀拦腰斩成两段。顿时无数的鲜血从巨狼残骸中喷涌而出,很快就将地面染成了一片刺目的猩红色。

    “吼!”银灰色狼王口中出一声巨吼,身形如电笔直地向着曹慎直扑过去,锋利的爪牙在朦胧的月光照射下,闪耀着夺人心魄的寒光。

    曹慎察觉到身旁恶风不善,急忙看过去,现狼王离自己已经不过两尺了。眼见着锋利的抓牙就要触及到自己的身体,曹慎连忙将刀柄在面前一档。只听“锵”的一声响,火花四溅开来,狼王强大的冲击力,竟然将曹慎整个人撞得倒飞出去。

    左马仍然留在火墙里面,看到这个情景不禁出一声惊呼,同时下意识的举起了双管猎枪,瞄准狼王后便扣动了扳机。

    左马的枪法十分精准,子弹准确无误的击中了狼王,在狼王身上的毛当中炸起了一丛丛的。但是结果并非像左马想象的那样,狼王没有应声倒地,子弹看起来没有带来任何伤害。

    “操!这他妈是什么狼啊!”左马先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愣怔了好半天的功夫之后,才恨恨的骂了这么一句,心里顿时涌起了一阵绝望。

    曹慎被狼王击飞之后,后背刚刚接触到地面,一头身长近两米左右的巨狼,就长牙舞爪地扑上前来。曹慎当即就地一滚,险而又险的避开了,同时用手中的横刀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一蓬鲜血在空气中炸裂开来,巨狼出一声惨嚎后,身体断为两截。刺鼻的鲜血喷洒在曹慎满头满脸,在曹慎内心的深处激出了强烈的战意。

    曹慎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用了短短地数秒钟内,又斩杀了将近十余条巨狼。

    其他的巨狼从没有见到过如此骁勇善战的人类,不免胆寒起来,纷纷向后退却开来,颇有不甘的愤愤看着曹慎。

    狼不是一种有尊严的动物,不会像老虎那样认准了目标之后就勇往直前,当它们遇到强大的对手之后就会退缩止步,然后寻找机会出其不意的动袭击,从这一点上来说狼倒是一种非常狡诈的动物。

    但是狼王却不一样,稳稳的半蹲了下来,双瞳中闪着凶狠歹毒的光芒。

    “畜牲!”曹慎低低的喝骂了一句,双手连连挥动,将数根闪烁着寒光,长约两寸却只有头丝般粗细的钢针,铺天盖地的向着狼群射了过去。

    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需要用到金针,再加上曹慎多少有些敝帚自珍的心理,不愿意频繁的使用以避免磨损,且在很多需要大量使用的时候,金针数量实在有限,所以曹慎特意找人打造了这些钢针,用做给人进行普通的针灸。

    不过此时这些钢针灌注了曹慎的真气,不再是治病救人的工具,而是杀人的利器。

    几头距离最近的巨狼,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漫天的锋芒笼罩在其中。巨狼虽然皮糙肉厚,可毕竟是血肉之躯,这些钢针在正常情况下刺入不会造成什么伤害,但是灌注了曹慎的真气后却具有了惊人的破坏力,穿过了它们的皮肤和肌肉组织,将内脏炸得稀烂。

    巨狼在临死前出凄惨无比的嗥叫声,让沉寂已久的夜色变得不那么平静。

    刚射出一排钢针,曹慎猛然感到有几头巨狼正从身后袭来,但是随后传来了两声巨响,阵阵凉风从后背掠过,那些巨狼纷纷掉落在地上断气了。

    韩风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现是秦佩纶开枪将那些狼击毙了。

    秦佩纶在帐篷里面听到外面出了什么事,刚开始还能耐心的等待着群狼退去,但是听到曹慎和群狼已经交手,就实在坐不住了。

    秦佩纶从来都要将命运仅仅操控在手里,不愿意被动的等待接下来会生什么事,于是拿起枪冲出了帐篷,刚好看到那几只狼偷袭曹慎,便毫不犹豫的开枪了。

    在闲来无事出去度假的时候,秦佩纶经常会参与一些打猎活动,所以枪法还是不错的。曹慎当时与巨狼的距离太近了,这两枪准确击毙了巨狼,却没有伤到曹慎分毫。

    但是曹慎敏锐的意识到,秦佩纶虽然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当机立断,却也能够说明另外一些事。

    曹慎看向秦佩纶,现这个成熟的女人稳稳站立在那里,从容不迫的给猎枪重新装填了子弹,镇静且冰冷的目光扫视着狼群。

    一丝阴险毒辣的凶光从银灰狼王的双瞳中射出来,它的下颚微微下启,露出了两排整齐雪亮的牙齿,闪着令人胆寒的锋芒。

    事态的展已经出了狼王意料之外。身为长白山最大狼群的统领,它多年来带领着族人在崇山峻岭间艰难无比的生活着。长白山虽然地广辽阔且物产丰富,但是狼群每天所要消耗的食物实在太多,难以及时充分的捕获。加之它们必须留在深山中,为免遭到大规模的围捕,不能过于接近人类的聚居地暴露自己,所以生活更显艰难。

    今晚夜黑风高,正是狼群动袭击的好机会。它们很长时间没有饱尝人血了,虽然曹慎三人对于百头巨狼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倒至少也能垫垫肚子。然而双防甫一交手,狼群已经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

    白狼王愤怒了,自从它杀了老狼王而成了狼群的头领,在这么长时间里还是头一次遭遇到这种局面。

    银灰狼王弓腰曲背,然后高高昂起头颅,仰天出一声苍凉悠长的嚎叫声。周围原本已经被曹慎的气势所冲散到凌乱不堪的巨狼们,听到了狼王的这一声嚎叫声后,竟也不约而同的仰天出一声悠长的嚎叫来。

    巨狼的嚎叫声此起彼伏,如同幽灵般忽左忽右的,叫声划破了沉寂的夜色。无数的鸟兽在狼群的嚎叫声中被惊醒,慌不择路的到处逃窜起来。

    这些嚎叫声一直传到了数里开外的一个小小的土坡,这个土坡不高,大概只有两三米的样子,四周寸草不生。此时一个高有两尺,穿着红蓝相间的肚兜,浑身黑黝黝的小孩,正四脚朝天的仰躺在土坡上。他口角流涎,双眼圆睁,却隐隐的打着呼噜。

    这位睡觉不闭眼睛的孩子就是刁钻滑头的人参娃娃吉娃。

    巨狼的嚎叫声轻而易举的吵醒了梦中人,吉娃揉了揉眼睛,颇为不情愿地站起身来,向四周里张望了起来。

    在所有人参娃娃里面,吉娃自幼就显得很不合群,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个头和肤色。与其他姣小雪白的人参娃娃娃相比,又高又壮且黑不溜秋的吉娃实在太过另类了。

    吉娃很孤独,但却从不感觉到寂寞,每天很大一部分时间用来睡觉,其余的时间则以恶作剧为乐。几乎方圆数十里的动物,几乎没有一个不曾遭遇过他的折磨,甚至很多的动物远远地看见他就会望风而逃,倒只有银灰狼王所带领的巨狼一族不惧怕他,而且还会给他带来一定的威迫感。

    吉娃望着远处的丛林,自言自语地骂道:“该死!这一帮子混蛋,三更半夜的不好好睡觉,到底在那里瞎嚷嚷什么?难道是狼王情了?或者是被猎人给阉了?”

    片刻之后,这片鼎沸的嗥叫还没有停止,吉娃伸手揉了揉自己扁平的鼻子,又自言自语地说:“嗯……不行,应该过去看看再说,否则的话,搞不好会错过一场好戏呢!”

    随着这种幸灾乐祸的心理,一丝坏笑出现在吉娃的嘴角。与此同时,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忽然出现在脚下的土地上,他整个人立即陷入到其中,飞快地消失不见了。

    第十七章 暂时的胜利

    这就是人参娃娃的看家本事——土遁,他们利用这种能力可以在一瞬间,抵达自己想要去的任何地方,前提是双腿必须能够接触到大地。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科学无法解释的,其中就包括人参娃娃的这种能力,如果一定要用现有的科学进行解释,那么或许是人参娃娃有能力开出一个爱因斯坦所谓的虫洞,只不过这个虫洞只能开在6地上,而且无法进行空间跳跃,无法进行任何与时间有关的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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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焰仍旧在熊熊的燃烧着,足足五六米高的火墙轻而易举的将营地和巨狼隔开,左马满脸紧张地注视着火墙,秦佩纶紧握着猎枪,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透过那滚滚的热浪,他们依稀可以看到曹慎正在和狼王进行着殊死搏斗。

    正当左马和秦佩纶聚精会神地注视着或墙外的战况时,忽然听到头顶一阵风响,一条巨狼以同伴的身体为跳板,竟然从火墙上跳了过来,临空向着左马猛扑过去。等到左马回过神来时,那头巨狼离他已经不过两尺左右,左马可以清晰的看到那锋利的爪牙,甚至还可以闻到巨狼口中所散着的恶臭。

    “操!”左马恨恨的骂了一句,他毕竟在深山老林中历练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并没有特别的慌乱,就在巨狼的爪牙就要搭到自己肩膀的时候,他的整个身子猛地向着后面倒去,紧接着在地面连连滚了数下,不等站起身来,手中的苗刀就向着巨狼招呼过去。

    那巨狼一下没有击中左马,结果愣在了当场,被苗刀狠狠地砍在了脖颈上。

    锋利的刀锋准确无误的将巨狼的脑袋砍下,鲜血从脖腔当中喷涌而出,过了一会之后,巨狼的尸体摇晃了几下便轰然摔倒在地。

    左马勉强爬起身来,用刀拄地,呼呼地喘着粗气。这一刀迅猛无比,几乎用尽了左马全身所有的力量,臂膀也因为用力过猛而隐隐作痛。

    但是这头巨狼启了其余的巨狼,又有几头巨狼故技重施,打算以同伴的身体为跳板,跃进火墙之内动攻击。

    虽然比不得人类,但是狼毕竟还是有智慧的,它们意识到火墙之外的曹慎有着太过巨大的战斗力,而两个仍然留在火墙之内的人肯定要逊色不少,可以比较容易的拿来饱餐一顿。

    一头巨狼身体刚刚跃到半空,立即被两子弹洞穿了腹部,还没有落地就已经死掉了。

    这两枪是秦佩纶开的,尽管仍然勉强保持着镇静,但是她的脸色有些白,身体还微微的有些颤抖。

    巨狼的尸体如同一滩烂泥般摊在地上,鲜血不断地从伤口中流出,很快就在地面散布开一片血腥。刺鼻的气味在空气中弥漫着,深深地刺激到那些饥饿已久的巨狼的神经。

    “干得好!”左马大声说着,同时拿起双管猎枪,照着火墙外密密麻麻的狼群连连射击。有几头巨狼躲闪不及被猎枪打中,有的当场毙命,有的虽然没有被击中要害,可是也失去了战斗力,惨嚎着一瘸一拐地向着附近的森林中窜去。

    狡诈的狼王审时度势,认定暂时无法取胜,仰天出一声长啸后,带领着剩下巨狼飞窜到了丛林当中,很快便消失不见了。

    就在狼群的身影刚刚隐没到在丛林中,被篝火包围着的营地当中一块相对比较松软的地面上,忽然探出了吉娃那黑漆漆的脑袋。

    吉娃好奇的扭头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当看到面前的不远处躺着几头硕大无朋的巨狼尸体时,一抹深深地遗憾出现在他的脸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先是遇到了疯疯癫癫的小姑娘,硬是逼着我认她当了主人,好不容易偷空溜出来,一场好戏还没有看到就这样收尾了,真是让人郁闷啊……喂!我说,你们重新再打一场吧!”

    吉娃口中的疯疯癫癫的小姑娘就是潇潇,这个小女孩对大自然的感知能力是整个青城派最敏锐的,甚至于掌门人凌新子对她都望尘莫及。

    和师父一起陪着凌新子疗伤的时候,潇潇闲的无聊就漫山遍野的游荡着,既是潇潇的幸运,也是吉娃的不幸,两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就这样遇到了一起。

    潇潇没有给吉娃任何逃脱的机会,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是,一个心智未开却充满了强大力量的小女孩,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存在,对人参娃娃来说也是一样。

    潇潇把吉娃当成了天赐的玩具,全自动且有智慧,还有血有肉的吉娃,比长江七号过百倍的吸引了潇潇。结果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吉娃简直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与其他人参娃娃胆小怕事的性格截然相反,吉娃胆大包天,唯恐天下不乱。他悄无声息地从泥土中钻出来,鬼鬼祟祟地摸到了帐篷后面。虽然没有亲眼目睹刚才的恶斗,但是他想要观察一下与狼王对抗的都是些什么人,以弥补心中的遗憾。

    毕竟在这片森林同生活了数十年,吉娃对于狼王的性格还是十分了解的。狼王的退却只是暂时的,它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曹慎三人杀了这么多族人,它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等到火墙熄灭之时,狼群将会再次大举进攻。

    曹慎大口喘息着,虽然战斗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却感觉浑身所有的力气似乎都被抽空,整个人疲倦得如同不断漏气的皮球般。曹慎跃回到营地当中,刚放下手里的唐横刀,整个人就无力的坐在了地上。

    秦佩纶放下手中的猎枪赶了过来,关切的问:“你没有受伤吧!”

    曹慎目光复杂的看了看秦佩纶,疲倦的摇了摇脑袋,然后放眼观察起四周。

    随着微风不断摇晃着的火光忽明忽暗,勉强照亮了周围的环境,除了阴森高大的树木外,似乎没有其他什么了。但是所有的一切都隐藏在更远处的黑暗当中,尤其是不可测的各种危险。

    俄顷之后,曹慎若有所思的说:“天亮后我们就马上出,希望可以用最快时间找到蓝枫草。”

    曹慎感觉到狼王退却的有些奇怪,因为狼的性情是贪婪的,不应该因为几名同伴的死,就这样放弃一块到了嘴边的肥肉。

    “哦……”左马的脸上出现了一丝难色,还有些许令人难以觉察的惶恐,他淡淡的应了这么一声,然后神色复杂的看向秦佩纶,似乎想要说什么,却迟迟地没有开口。

    秦佩纶察觉到左马的样子,眉头顿时皱在了一起,但是除此之外,那张妩媚的面孔在没有其他表示,表现得非常的平静。

    以秦佩纶精明的头脑和练达的人情世故,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左马的想法。经过再三权衡考虑之后,她决定不等左马开口,主动把话说出来:“左马,我知道后面的旅程不但漫长,而且十分的危险。你虽然是我朋友的手下,但是你已经把我们带到了长白山,算是完成了任务。等到天亮之后,你就自己动身回去吧。至于寻找蓝枫草的事情,有我和曹慎就可以了。”

    为了让左马尽心帮助自己,秦佩纶支付了一大笔佣金,但是秦佩纶的话里却没有说出这件事,听起来就像左马完全是因为秦佩纶的朋友而帮忙,这多少给左马留了一些面子。

    左马被秦佩纶抢先说出了心事,多少感到有些难堪,另一方面却又如释重负,甚至还对秦佩纶产生了许多的感激。

    真正意义上的长白山山系非常辽阔,横跨东北三省,远不是人们通常所知的那片小小的旅游区。这片山系很多地方的深处,蕴藏着一些未知的东西,深入其中不乏各种各样的危险。

    人类的足迹已经踏遍这个星球的每一个角落,真正密集聚居的地方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他的多数地区通常只有不太多的人口,还有很多地方更是只有个别探险家曾经涉足。这样的地方往往蕴藏着很多秘密和危险,所以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往往不适合人类大规模聚居,其中就包括长白山山系中的这片地方。

    由于历史和现实上的一些因素,整个东北地区开的都远远不够,人口密度本来相对其他地区要小很多,常住居民又大多集中在松嫩平原之类的开阔地带,长白山深处自然罕有人涉足。

    自幼在长白山脚下长大的左马,虽然从来没有真正深入到这里,但是从长辈们那里听到过许多传说,其中自然也包括他叔叔酒后讲出的那些故事。

    左马多年来一直恪守着不深入进山的教导,但这一次是他的老板亲自交代下来,难以拒绝。更重要的是,秦佩纶给出了巨额的酬劳,实在无法令他不动心。

    第十八章 再度袭来

    然而让左马没有想到的是,竟然还没有走出太远,就遭遇到了如此凶悍的狼群,这让左马不由得又回忆起了叔叔当年的遭遇。可以想见的是,如果继续深入下去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危险,所以左马打起了退堂鼓。

    秦佩纶很不愿意就此让左马离开,因为接下来的行程需要一个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带路,也需要更多的人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虽然曹慎身手了得,但是人多力量大的古话,在这个时候彰显出了至理之处。

    不过在另一方面,秦佩纶很清楚左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钱,此外再没有任何卖命的理由。虽然可以强行把左马留下来,但左马毕竟不是心甘情愿的,很有可能在半路上开溜,这样一来反而让事情变得无法收拾。

    这也就是说,秦佩纶做出这个决定,并非是体会到了左马的难处,而纯粹是从自己的角度权衡了利弊。

    秦佩纶说出这句话之后,无声的长长叹了一口气,然后目光复杂的看向曹慎。

    换做其他情况下,秦佩纶绝对不会相信蓝枫草的存在,因为这种东西远远出了她的知识范畴。只不过在亲眼看到了曹慎的医术之后,她还是产生了一线希望,所以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与曹慎来到了长白山。

    秦佩纶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如果是其他年轻的小女孩,肯定还要怀疑对方是否有其他企图,进一步为自己的贞洁担心。她的心里此时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蓝枫草可以救治苒苒的事是子虚乌有,那么她绝对不会轻饶了曹慎。

    可以想见的是,习惯于养尊处优的秦佩纶,肯纡尊降贵到深山之中来冒险,本就已经付出了巨大的勇气、毅力和耐心,遑论现在还要面对上百头巨狼的威胁。如果不是为了女儿的幸福,她断然不肯付出这么多的。

    曹慎早就已经料到左马会离队,因为自己只是帮忙医治苒苒,并不是左马的老板,也谈不上是秦佩纶的朋友,所以认为自己没有理由干涉这件事。

    虽然曹慎脱俗世生活了很多年,在人情世故上面有所欠缺,但是拜托于头脑精明且心思缜密,所以很清楚的知道什么事是自己可以做的,什么事是自己不应该参与进去的。

    此外,曹慎还认为,按照秦佩纶和左马的约定,左马只要将自己和秦佩纶送到长白山就可以了,而左马现在以身涉险将两人送到了平日里就连采药人都不敢来到的深山老林中,也算是额完成了任务。曹慎理解左马毕竟是有家室的人,而且与自己和秦佩纶非亲非故,犯不着继续涉险。

    由于这些原因,曹慎只是看了看秦佩纶和左马,一句话都没有说。

    但是尽管曹慎和秦佩纶都决定同意左马离开,两个人对前方的路途却都没有任何的了解,由于蓝枫草花开花败的时间太过短暂,两人如果摸索着前进,能否成功的找到将是个很大的问题,这让曹慎的心头隐隐升起一种焦虑。

    三个人各揣着心事,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过了一会之后,左马点了点头,有些依依不舍地说道:“秦老板既然都这么说了,我也就不和你们一起去了了。等两位采到了蓝枫草平安归来,我一定摆下酒席欢迎二位。”

    曹慎微微一笑:“我先表示感谢了!”

    左马偷眼看了看曹慎,略有些愧疚的说:“前面恐怕更危险,你们一定要多加小心!”

    曹慎还没有来得及说话,秦佩纶笑了笑,语气怪怪的说:“我们会注意的……”

    这句话从字面上来看没有问题,秦佩纶说起来的语气却像一句话的前半句,而且说到这里就打住了,再没有了下文。

    左马可以想象得到,秦佩纶没有说出来的后半句话是:“这和你已经没关系了!”左马的脸色因而显得更加尴尬。

    三人之间又是一阵的沉默,整个营地里都是静悄悄的,只有四周的火墙不断地传来木材烧爆时的“吧嗒”声,再就是夜风轻轻地吹过时,带动整个树林的树叶在沙沙的作响。

    在这夜风的吹拂下,火墙突然变得忽明忽暗起来,不再像刚开始时那样的猛烈。由于没有新的木材作为补充,所以火势在逐渐变小,看起来就要熄灭了。

    曹慎忽然间想到了什么,连忙站起身来,高声提醒道:“狼群又要来了!”

    曹慎的话音刚落,就见远处的黑暗中现出了数百个散着幽暗光泽的眼睛,就像是为了印证曹慎的预见性一样,狼群果然又神出鬼没的出现了。

    秦佩纶和左马的脸色皆是一变,不约而同的拿起了武器。

    “我本来不愿意多造杀孽,但是既然你们如此嗜血贪婪,那么我只能替天行道了!”曹慎冷冷地说出了这句话,就好像狼群可以听懂人类的语言一样,但是声音又非常低,不像是说给那些巨狼的。

    曹慎说罢,嘴角了一下,然后将帐篷撕下长长的一片,绑在了横刀的刀头,接着将一桶做菜用的食用油全部浇灌在上面。制造帐篷的防雨绸虽然不吸水,可是沾上了如此多的油脂,已经整个变得湿漉漉的。

    曹慎将横刀放在火堆上一放,只听“腾”的一声,横刀立即熊熊燃烧起来。曹慎同时用真气催动起来,更是加猛了火势,长刀上的火苗暴起数尺开外。耀眼的火光照亮了曹慎的脸,原本俊朗出尘的气息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丝令人胆战心惊的狰狞。

    曹慎用力一挥,横刀“刷”的划破了夜空,短暂的照亮了周围的一切,只见曹慎身形如闪电般,笔直地向着远处的狼群直扑过去。

    没有一头狼不惧怕火,这群生活在长白山深处,横行霸道多年的巨狼们也不例外。狼群们感受到了火焰的灼热,更感受到了曹慎的杀气,不由自主的纷纷向后退却。然而银灰狼王却仰天出一声长啸,向曹慎迎了上来。

    一人一兽立时缠斗到了一起,度快得过了常人的想象,表现出的凶狠也过了各自的同类。只见到处皆是虚幻的残影,看不清曹慎和狼王的具体动作,只听得不断传来的“乒乒乓乓”的声响,以及狼王不时出的吼叫声。

    群狼在行动上完全追随着了狼王,眼见曹慎与狼王纠缠到了一起,立即掉头将曹慎围成了一圈。只不过群狼领教过曹慎的厉害,只是呲牙咧嘴的不断低吼着,做出跃跃欲试的样子来,却没有一只真的敢冲上来帮助狼王。

    曹慎注意到了这一点,一边与狼王缠斗着,一边向远处一座山坡上密林退却,想要把狼群引离秦佩纶和左马。

    野兽的智商终归比不上人类,包括狼王在内,群狼都没有意识到曹慎的企图,果然暂时放弃了秦佩纶和左马,一步步向那座密林深处追去。

    尽管计策成功了,曹慎却很不好受,因为这只狼王的战斗力实在太过强大,虽然没有人类所拥有的武学,但是仗着力量强大且动作灵敏,不断变换着角度向曹慎扑来,让曹慎很快就感到气喘吁吁了。

    曹慎修行的是花愈和尚所授万业尽灭功,名字的来由是因为此功可灭尽人间一切孽障,总共有六层。虽然曹慎只修习到了第三层,但是在当今武林已经罕有敌手了,花愈和尚自己也不过修习到第五层。

    曹慎万万没有想到,一头野兽竟然就让自己如此吃力,不得不感叹世事难料,诸行无常。

    曹慎只能尽量让狼群远离营地,然后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另找机会与狼王决战。但是曹慎心里正做着这个打算,脚底下突然一松,只听“哗啦”一声,整个人坠到了一个漆黑的洞里。

    曹慎急忙稳住身形,调整好身体的重心,稳稳的落到了地上,虽然感到脚掌被震得很痛,人却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曹慎急忙私下观察起来,现这个洞呈内喇叭形,四周十分光滑,根本无法攀缘而上,而且距离地面的距离也很远,根本跳不上去。

    就在这个时候,头顶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响动,只见狼王带着群狼竟然追了下来。

    洞空间虽然广大,但毕竟是还很有限,以一敌多需要足够的空间以进行机动,这里显然不是一个适合的地方。尤为重要的是,在这样的光线之下,狼的视力要远出人类,可以说曹慎完全处在下风。

    曹慎现自己面前有条一人多高的甬道,几乎没有任何思索便直奔了进去,在跑出了几十步之后,突然听到后面传来一声凄厉的狼吼。曹慎回头看过去,现那些狼竟然齐刷刷站在甬道的入口处,用十分怨毒凶狠的目光看着自己,却止步不前。

    狼王低头看着曹慎,不时用爪子刨地,一副跃跃欲试的架势,可就像面前有一杆猎枪正指着它的脑门一样,不敢越雷池一步。

    第十九章 十二杜瓦兰神

    能够让狼群止住脚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条甬道里面有着让狼群害怕的东西,曹慎虽然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恐惧,却也不得不多加提防,脚步因而放慢了。

    在打坐入定的状态下,曹慎可以探知到很远范围内生的事,但是在高运动的状态下,却没有办法完全集中神念。只得凭借不是很强的感知能力,摸索着向甬道的前方走去。

    渐渐的,曹慎已经能够习惯甬道里的环境,其实这里并不是彻底的一片漆黑,尽管几乎没有任何光线,但是两侧的墙壁上散着淡淡的荧光,像是某种矿物质的作用。这种荧光很微弱,照明显然是不够的,倒是可以借此勉强看清楚周围的环境。

    甬道里面很潮湿,墙壁上面凝结着一层水珠,荧光由于水珠的存在而产生折射,显得十分的诡异。这里到处弥漫着一股泥土的味道,还有封闭空间特有的那种霉味,其中还夹杂着一些草木的气味。除此之外,再没现其他东西,甚至没有什么称得上可疑的迹象。

    前面是未知的危险,后面则是嗜血的群狼,曹慎可以说进退两难,但是曹慎的性格是不走回头路的,所以一往无前的走了下去,行出百米左右之后,来到了一个较为宽广的地方。

    这个地方与曹慎掉下来的那个洞很像,不过比起那个纯粹天然形成的地方,这里留下了人力的痕迹,四周是用石砖垒成的墙壁,靠着墙壁摆放着一圈雕塑。

    这些雕塑成环形围出了一片空地,曹慎站在空地正中央仔细观察了一下,现这些雕塑总共有十二尊,上面蒙着厚厚的一层灰尘。有两尊雕塑较为完整,大约一人多高,雕刻的刀法古朴苍劲,很难辨别出究竟经历了多少岁月,只是可以确定至少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其余的十尊雕塑遭到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只剩一个底座还在,下面散落着许多大小不一的碎石块,无法知道原来雕的是什么。

    曹慎又仔细观察了一下,现所有雕塑的底座都是植物,不过曹慎对植物学没有什么了解,加之这些雕塑经过岁月的洗练早已经失去本来的面貌,难以分辨清楚究竟是什么植物。至于那两尊完好的雕塑则分别是狼和蛇。

    曹慎看着这些雕塑,心中突然涌起了一个名称——十二杜瓦兰神。

    花愈和尚交游广泛,朋友中不乏各个学科领域的高深学者,曹慎记得他认识东北史地研究所的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前几年去省参加学术会议的时候,特意跑到奶头庙探望了这位酒肉和尚。

    两个人在闲谈的时候,这位负责人讲起了自己的研究方向是东北地区的萨满教。曹慎当时一直在旁边听着,所以也有了一定了解,知道这个宗教名称事实上不是专指一种宗教,而是世界上很多地方存在的某种具有共同点的宗教现象的统称。

    东北地区的萨满教存在于很多少数民族当中,得名是因为通古斯语称呼“巫师”为“萨满”。这是一种很朴实的宗教,没有严密的教会组织和严格的清规戒律,与其他宗教向往彼岸世界不同的是,萨满教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萨满教笃信天地万物都为神灵,有着与人类一样的思想和,不同的神灵有不同的属性和功能,各主其事,各管一方,地位大体平等,很少有统属关系,不存在统管天地万物的“上帝”。有一些民族进入封建社会之后,产生了天神的概念,地位升到了诸神之。

    达斡尔人的萨满信仰中最重要的是十二杜瓦兰神,具体形象就是坐在十二种植物之上的十二种动物,曹慎不知道达斡尔人是否曾来过长白山地区,只是暂时可以据此断定这里可能是古达斡尔人留下的。或许是因为敬畏这里的杜瓦兰神,所以外面的狼群才不敢进来。

    曹慎心里一边想着这些,一边打量起这尊狼的雕塑,现这头狼体格雄壮,很多方面都不同于普通的狼,倒是与外面的狼群很像。

    想到自己下山之后第一场恶仗竟然是与一群野兽,而且自己还被这群野兽追到了山洞里,曹慎越看这头狼的雕塑就越来气,最后顾不得这可能是极具考古价值的古董,抬起脚踹了过去。

    巨狼雕塑立即被踹成了两截,倒下后砸到了旁边的蛇形雕塑,后者倒地后也摔成了数段。

    曹慎很快就为自己的冒失感到后悔了,就在两尊雕塑碎掉的同时,甬道那一头的狼群出阵阵的吼叫,随后出了密密麻麻的奔跑声,可见正在向甬道这头蹿来。

    曹慎立即明白自己打破了狼群的禁忌,见四下里再没有退路,索性一摆手中的横刀,打算与狼群决一死战。

    但也就在与此同时,身后传来“哗”的一声响,曹慎回头一看,现身后的墙壁倒塌掉了,露出了另外一条甬道。

    与进来的那条天然形成的甬道不同,这条甬道是经过人力整修的,头顶和脚下铺着青石板,两边是用石砖整齐的垒起笔直的墙壁。

    人只要遇到一线生机,就不愿意做决死一拼,曹慎也是这样,于是向这条甬道退去。

    甬道的墙壁和地面上攀爬着许多暗红色的枯藤,这些枯藤上面长着密密麻麻长短不一的尖刺,曹慎不以为意的踩了上去,立即感到了一阵钻心般的疼痛。

    曹慎认定普通植物的刺不可能轻易刺破自己的皮肤,然而这些枯藤的尖刺就像玄铁一般坚硬,又向花愈和尚留下的金针一般尖锐,竟然将曹慎的脚掌刺穿了。更加要命的是,曹慎感到鲜血和真气一起从伤口涌出,汇聚到了那尖刺上面,像是被那枯藤吸收了一般。

    枯藤的尖刺上面长着倒钩,曹慎忍痛将脚拔出,再不敢粗心大意,踮起脚尖来,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这样一来度就慢了许多,狼群很快就追了上来,曹慎回头看过去,只见数十双小小的眼睛散着嗜血残暴的?br />